智能交通系统研究中心办公管理制度
智能交通系统研究中心办公管理制度
第一条:为提升智能交通系统研究中心(国家水运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,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管理服务水平,保障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,结合中心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: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职工。
第三条:考勤管理
(一) 管理人员及杂志社人员实行坐班制,工作日上班时间为8:00-12:00,14:00-17:30。工作时间内不得迟到、早退。
(二) 教学科研岗人员原则上实行坐班制。
(三) 中心职工实行请销假制度,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工作、不能参加学校及中心会议和活动的,应履行请假手续。科研人员请假5天以内,管理人员、技术支持室人员、杂志社人员请假3天以内,采用电话或QQ或口头请假。请假超过5天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教学科研岗人员向所在研究所所长请销假;管理人员、技术支持
室人员向部门领导请销假;杂志社人员向执行主编请销假;所长、办公室主任、技术支持室所长、执行主编向中心分管领导请假。经分管领导同意后,请假人报备中心办公室。假期结束,应在第一时间分别向准假的领导和办公室销假,并回工作岗位。
请假期间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。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返岗,需按审批权限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并征得同意。
中心领导干部请销假按照《武汉理工大学干部请销假制度》执行。
考勤记录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统计汇总,每月20日报中心领导审阅,考勤结果报学校人事处。
(四) 职工应参加中心日常活动(如中心职工大会,各部门工作例会,学术活动、教育培训、党群活动等),因故不能参加者,需向活动组织负责人或主持人请假。无故迟到、缺席在中心予以通报,情节严重的酌情处理。
(五) 职工因事、病假请假超过5天以上,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四条:印章管理
(一) 中心印章分为红色公章和负责人印章。
(二) 印章由中心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。
(三) 各部门和职工因工作需要使用公章,需向中心办公室提出申请,由中心分管领导审批签字,登记备案后方可使用。
(四) 各部门和职工因工作需要使用负责人印章,需向负责人提出申请,负责人审批后通知印章管理人,登记备案后方可使用。
(五) 职工因个人需求使用中心公章,需向中心办公室提出申请,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,中心办公室登记备案后方可使用。
(六) 中心党总支公章、工会公章盖章审批人为中心党总支为书记、工会主席,其他行政公章审批领导为中心主任及执行主任。
第五条:工作QQ群管理
(一) 工作QQ群成员为中心职工,群管理由办公室负责。新职工应及时向管理员申请入群,已调离的职工,由管理员及时从群中移除。
(二) 中心文件、通知、公告、会议等公共信息通过工作群向职工发布。学校文件、重要通知、表格、资料等较长的文档,由发布人传入群共享中,并在群窗口中发布提示信息。会议通知,活动通知、事项提醒等临时性公告在群窗口中发布。
(三) 管理人员上班时间需上线QQ工作群,以保证通畅的实时联络;教学科研人员每天定时上线QQ工作群(每天至少两次),以保证及时浏览群通知及共享信息。
(四) 群成员要养成定时查看QQ工作群消息通知的习惯,工作群上发布的通知信息,一旦发出视为已通知到相关人员,相关人员可小窗向发布人反馈和沟通,不必在群窗口中一一回复。
(五) 群成员两两之间的信息传递和问答类回复,以小窗一对一对对答形式进行。
(六) 中心会议室的申请,采用QQ工作群中日历界面登记申请形式,不在群窗口中发布申请消息。
(七) 群成员不得在工作群窗口、群共享中发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、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言论和信息,不得传输、共享涉密信息;在工作时间内不发布与工作无关的消息。
第六条:会议管理
(一) 中心会议包括党政联席会、管理人员周例会、全体职工大会、其他与中心管理和建设相关的会议。
(二) 党政联席会:每月召开一次,参会成员为中心党政负责人、国家水运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;列席成员为主任助理、办公室主任、总支秘书。主持人为中心主任。会议议题范围及会议方式按照“武汉理工大学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”(校党组字【2013】7号)执行。
(三) 管理人员周例会:每周一上午8:30时召开,参会成员为中心党政领导、管理人员,主持人为中心主任。会议内容为检查上周工作执行情况,商议解决工作问题,安排当周工作。管理人员每周五向中心办公室提交管理工作计划表,内容为当周工作执行情况、难点问题及下周工作计划。
(四) 全体职工大会:每月召开一次,参加成员为中心全体职工,根据会议内容由党政领导主持。会议内容包括:通报学校相关工作;进行培训、学习;讨论、发布中心规章制度;布置和检查中心工作;开展党群活动等。
(五) 其他与中心管理和建设相关的会议,根据需要,即时安排,由各部门报中心行政办公室统一发布通知。
(六) 实行周会议通知制度,通知范围为与中心建设和管理相关的各类会议。每周一上午9:00时前各部门向中心办公室提交会议申请,中心办公室安排制定周会议表,于当周一上午12:00时前在中心QQ工作群窗口发布并上传到群共享中。中心职工每周一浏览会议表,通知一旦发出视为已通知到参加人。
(七) 会议成员需按会议通知准时到会,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报中心办公室备案。会议成员出差在外可用相关办公软件参与会议讨论。
(八) 会议纪律:会议主持人应提高会议效率,做好会前准备,严格控制会议时间。参会人员应专心开会,积极参加讨论。除特别说明外,参会人员不得使用电脑、手机等。
(九) 会议室申请、使用QQ工作群日历界面登记申请形式(见工作QQ群管理)。
(十) 会议主持人指定专人负责会议签到、记录和会议纪要撰写工作。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阅后进行发布,有关责任人按照会议纪的安排执行和实施相关工作,会议主持人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(十一) 党支部、工会的相关会议按照《武汉理工大学二级党组织工作条例》、《武汉理工大学党支部工作条例》和《武汉理工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》执行。
(十二) 本制度经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、中心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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